莫斯科协定合约内容如下:
一、大明帝国不得在靠近欧罗巴各国五百里的范围内派驻军队;
二、大明在东欧地域的驻兵总额不得超过五万人;
三、欧罗巴诸国承认大明在罗刹国旧地的主权和权利,并接收罗刹国移民;
四、大明帝国与欧罗巴诸国遵循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基本原则;
五、倘若任何一国挑起不益战争,其他国家当联合起来共同消灭之。
协定一式多份,各国公使人手一份儿,在刘鸿渐的强硬干预下,所有的协定皆用大明语写就,刘鸿渐在每份儿协定上都盖上了他的大明帝国郡王大印。
而后将协定交由各自公使手中,由奥地利公使打头去协定签署国寻国王用印,而后将协定交由莫斯科的大明驻军将领,再转运至大明帝国的都城北京。
协约的大致内容看似公平,其实更偏向于欧罗巴诸国,尤其是最后一条,也是欧罗巴诸国协商一致强加进去的、专门针对大明帝国的一条。
欧罗巴诸国一直在各自打仗,这所谓的莫斯科协定压根就无法约束欧罗巴内部,其意图矛头直指大明帝国。
也即只要大明帝国挑起战争,欧罗巴诸国就会联合起来抗击。
说白了,只是欧罗巴诸国互不信任,他们自己在家里打没问题,但只要大明帝国想搞事情,他们就会联合起来一致对外。
刘鸿渐自然清楚这条内容的意图,只是刘鸿渐从来不相信国与国之间的所谓协定。
如果各国都遵守协定,大明与罗刹国就不会发生第二次战争,如果各国都遵守约定,那么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二战根本就不会发生。
协定,只不过是一张纸罢了,国与国之间哪里是一张纸就能约束住的,国与国之间唯一的纽带不过利益两字罢了。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这种小伎俩无异于班门弄斧,刘鸿渐也不过是没有足够的补给和更多的军队,另外他也还没想清楚如何治理这片比大明还大的疆域,朝廷估计也会头大吧。
之所以协定的名字定为莫斯科协定,是因为刘鸿渐马上就要莫斯科城拆除重建。
大明不需要外国的城堡来让其他人怀念,教堂和钟楼是罗刹人、欧罗巴人的信仰,但不是大明的,既然是大明的城市,那必须得沿袭大明的风格。
让大明人一见到这座城便不自觉的想到,哦,这是大明的城池。
而不是让人瞧见克里姆林宫,目光所及之处让人认为,哦,这以前是罗刹国的地方。
城市的名字自然也不可能还叫莫斯科,只是叫什么刘鸿渐还没想清楚,不过不管叫什么,莫斯科终将成为历史。
如果莫斯科城都没了,那么莫斯科协定又有多少分量呢?
这个问题无人得知,至少短时间的和平还是可以保证的,这对大明帝国来说已经足够了。
送走了诸国公使后没几天,各国便派出了小股的军队按照协定规定的数额将罗刹国遗民瓜分了个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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